轻信“高仿真假币”不仅能花出去还能存银行 一男子被骗15万

  (记者 何平 通讯员 张胜利 李亚南 李冰) 三个骗子用真人民币冒充高仿假币引诱朋友上当受骗,使其甘愿花费1.5万元买了一堆废纸。2010年3月19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用真人民币冒充“假币”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被告人冯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孙兆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秦征被判处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2日晚上,被告人冯鑫、孙兆、秦征三人商定,将孙兆的朋友老徐约到一处餐馆吃饭,其间,冯鑫冒充假币贩卖者,向老徐不断宣传假币如何赚钱,为了打消老徐的怀疑,冯鑫告诉老徐说“这是利用最新科技制造的高仿真假币,是朋友从外国带回来的,银行验钞机都验不出来。”并暗示自己能以1比3的价格帮他购买更多这样的“假币”。为了证明所谓“假币”的仿线元真人民币谎称为假币,在几人注视下走到饭店老板跟前结账,饭店老板用验钞机验过后就收下了,老徐被几人演的“双簧”轻易欺骗。之后,老徐又拿着冯鑫提供的所谓100元假币到某银行柜台兑换,竟然顺利兑换出了两张50块钱。老徐自以为找到了发财的门路,彻底掉进了冯鑫三人的圈套。他当即与冯鑫取得了联系,表示要购买面值为1.5万元的“假币”,双方并约定了交易地点。

  2009年8月30日上午,老徐来到交易地点二七广场某宾馆,将1.5万元交给冯鑫,冯鑫称自己去提货需要离开3分钟,但是十几分钟后其仍没有回来,意识到上当的老徐当即提出报警,但孙兆、秦征以买卖假币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由阻止他报警。但受害人老徐还是坚持向警方进行求助。第二天,在老徐的指认、协助下,公安机关顺利抓获了携款潜逃的冯鑫等三人。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鑫、孙兆、秦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徐方表示,假币可大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针对公众防伪特征仿制的,如仿制水印、手感线,另一类是针对银行的验钞机、机读防伪特征仿制的。目前来看,这两类假币都很容易识别。徐方说,人民币的冠字号码是为便于企业的生产管理,通过它可以准确查出生产企业、生产批次、生产时间等等。对于公众来说,冠字号码没什么实际意义。只要公众掌握了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就很容易识别,根本不存在什么高仿真的假币。

  郑州某银行工作人员张某说,除了盲文和凹凸感、阴阳互补对印等辨别方法外,假币还有一种最简单的鉴别方法,就是观看百块钱的变色油墨部位,张某说,虽然假币做了一些伪装,涂了点珠光油墨,但是只有明暗的变化,没有颜色的变化。在阳光下或灯光下,只要有一点光,不是很黑的情况下,都能够很轻易地识别出来。只要将100元拿出来看一下,就可以看出来,有的角度看就是绿的,倾斜角度,那么一看就是蓝的,油墨在不同的角度下颜色有变化。犯罪分子做了一点伪造,但是做不到点,因为假币的珠光油墨毕竟是涂上的。

  张某说,HD90假币和其他假币一样,都是机制胶印的假币,但是它为什么能够引起群众和媒体的关注呢?因为 HD90假币有两个特点:一是仿造公众防伪措施,用特殊手段或者某种仪器制作,如增加手感效果;二是针对点钞机具仿造了一些机读特征的东西,比如说放了一些磁粉。但是从真实的情况看,HD90假币并不是什么高仿真、难识别的,银行的点钞机可完全识别。而且普通群众也能够最终靠变色油墨部分进行快速简易的鉴别。

  三招防范假币。河南省新密市检察官彭坤提醒消费者:第一,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贸市场、与小摊小贩或流动摊贩等进行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警惕,对收到的货币要仔细对比查看,防止误收。大额交易时,尽可能地选择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减少误收机会。

  第二,了解掌握人民币的主要防伪措施和特征,掌握必要的识别技巧。如冠字号码的唯一性、光变油墨的变色原理、盲文和凹凸感、阴阳互补对印等。

  第三,一旦误收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报警,牢记“实施假币犯罪遭罚,举报假币犯罪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