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同特大不合法包装假烟案子

  2019年4月,汕头公安局潮阳分局联合潮阳区烟草专卖局在平和镇抄获一假烟包装工场,现场捕获吴某龙、张某泗等39人,抄获冒充卷烟21种共142件(价值882500元)、卷烟标识6种共24.75万张、膜包机2台、包装机3台。

  案发后,区检察院领导分外的注重,指使员额检察官提早介入公安机关侦办,查阅相关檀卷资料后,与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就案情先后屡次打开研讨,并就怎么加强侦办取证提出定见主张,要求公安机关查清涉案工场老板、合伙人的实践身份,还有是不是存在“涉黑恶”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充任“保护伞”的线月,公安机关以嫌疑犯吴某龙等人涉嫌不合法经营罪,提请区检察院检查批准拘捕。

  经检查,区检察院确定嫌疑犯吴某龙等人的行为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不合法经营罪,对嫌疑犯吴某龙等人作出批准拘捕决议。一起,向公安机关宣布《拘捕案子持续侦办取证定见书》,要求公安机关持续查清涉案工场老板、合伙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并及时将其他同案人追捕到案。

  该案的处理,对制假、运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强壮的震撼效果,以实践举动助推潮阳区卷烟打假专项举动的纵深展开,进一步标准了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